离婚时,债务的处理是个关键问题,得先弄清楚债务到底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简单来说,就是为了夫妻家庭共同生活,或者对夫妻共有的财产进行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如果是夫妻双方一起签字借的钱,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认可的债务,还有夫妻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开销借的钱,这些都算夫妻共同债务。离婚的时候,夫妻共同债务要一起偿还。要是夫妻共同财产不够还,或者财产都归各自所有了,那就双方商量着怎么还;要是商量不拢,就由法院来判决。
而夫妻个人债务,就是夫妻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或者一方做跟家庭共同生活没关系的事产生的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借的钱,要是超过了家庭日常开销的范围,一般就不算夫妻共同债务。不过,如果债主能证明这笔钱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夫妻双方都同意借的,那就算共同债务。个人债务就由借钱的一方自己还。
女士在离婚时,一定要先搞清楚债务的性质。可以和对方商量债务怎么承担。要是商量不好,就可以去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债务该谁还、怎么还。建议女士在处理债务问题时,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比如借条、转账记录等,这样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