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诉讼案件一审就会终审,要是当事人对生效裁判不满意,能申请再审。不过,再审申请得在裁判生效后的6个月内提出。
申请再审时,当事人要向作出生效裁判的法院提交再审申请书、身份证明、原审裁判文书和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书里必须写清楚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和具体请求。
这些法定事由有不少,比如出现了新证据能推翻原判决、裁定;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没证据支撑;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有错误;审判组织组成不合法,该回避的审判人员没回避;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没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该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为不能怪自己或诉讼代理人的原因没参加;违反法律规定,剥夺了当事人辩论权利;没发传票就缺席判决等。
法院收到再审申请后,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审查方式有书面审查,必要时还会询问当事人、听取意见。如果法院觉得再审申请符合法定条件,就会裁定再审;不符合条件的,会裁定驳回申请。裁定再审后,法院会重新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全面审查并作出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