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罪是公诉案件,就算双方和解,也不能直接就不追究刑事责任了。
在咱们国家,犯罪行为可不只是侵害了被害人个人的权益,还破坏了社会秩序和公序良俗。强奸罪严重侵犯了女性性方面的自主决定权,这种案件是由检察机关代表国家来提起公诉的。这里说的和解,一般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就民事赔偿这些事儿达成了协议,被害人对犯罪嫌疑人表示谅解。不过,这种和解只能作为从轻处罚的一个情节,司法机关在量刑的时候会考虑进去。
要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按照刑法规定不用判刑或者可以免除刑罚,检察机关是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但这可不是因为双方和解了,而是要综合全案的事实、证据、情节等各种因素来判断。要是犯罪事实很清楚,证据也充分,犯罪情节也不轻微,就算双方和解了,检察机关还是会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也会根据具体的案情来作出判决。
所以说,强奸罪中双方和解了,并不一定就不会追究刑事责任,追究不追究刑事责任得由司法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和具体的案情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