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合同却不想继续履行,最坏会有什么结果呢?这得看合同性质和具体约定。
先说劳动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者要是不想干了,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合同。不过要是违反了服务期约定,那就得按约定给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要是因为违法解除合同给单位造成了损失,还得承担赔偿责任。
普通民商事合同的情况就不同了。要是一方擅自终止履行,那就算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违约方要承担违约责任,比如继续把合同履行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赔偿的数额要和违约造成的损失差不多,包括合同履行后能拿到的利益,但不能超过违约方签合同时能预见或者应该预见的损失。要是合同里约定了违约金,违约方就得按约定支付。要是违约金比造成的损失低或者高太多,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调整。
要是违约行为很严重,对方可能会走法律途径追究责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程序。这时候,违约方除了要承担前面说的那些责任,还可能得承担诉讼费、仲裁费以及对方合理的律师费等费用。所以签合同可得慎重,签了就得好好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