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侵权的事儿不少见,但要认定民事侵权责任可没那么简单,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来判断,得同时满足下面几个条件。
首先是行为违法。这就是说,不管是主动去做不该做的事,还是该做的事却没做,都可能违法。比如有人故意把别人的东西弄坏,这就是主动干坏事的违法行为;像商场、餐厅这类场所的管理者,要是没做好安全保障,让顾客受了伤,那就是该做的没做,属于不作为的违法。
其次得有损害事实。损害包括财产和人身方面。财产上,东西被弄坏了,自己有了经济损失;人身方面,身体受伤或者心里难受这些都算。而且这些损害得是确实存在,还能拿出证据来证明的。
还有就是因果关系得明确。也就是说只有当违法行为是导致损害产生的原因时,当事人才可能要承担侵权责任。打个比方,吃了某商店卖的变质食品后生病了,那食品变质和生病之间就存在因果关系,商家就可能要担责。
最后是行为人主观有过错。过错又分故意和过失。故意就是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不好的结果,还希望或者放任它发生;过失就是本来应该能想到自己的行为可能有不好的后果,却因为粗心没考虑到,或者虽然想到了却觉得能避免。
不过要注意,在一些特殊的侵权情况里,就算行为人没有过错,只要符合法律规定,也得承担责任,这就是无过错责任原则。所以大家在生活中要多留意自己的行为,别一不小心就侵权了。要是遇到侵权问题,要及时收集证据维护自己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