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不服,有两种处理途径。
第一种是申请复核。按照法律规定,当事人要是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意见,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那天起三天内,能提交书面复核申请。提交申请时,要把复核请求、理由以及主要证据写清楚。需要注意,要是过了时间才提交复核申请,相关部门不会受理,还会书面通知申请人。而且,复核申请得写明白复核请求、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只能复核一次。
另一种是进入诉讼程序。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在法庭上对它进行质证。也就是说,当事人要向法庭说明自己对事故认定书哪里有异议,讲清楚理由和依据,请求法庭不要采用这份事故认定书,而是结合整个案件的证据,重新划分事故责任。
所以,当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不服时,能通过申请复核或者在诉讼中进行质证等办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