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事项两次诉讼,一般遵循“一事不再理”原则。这个原则规定,对于已经有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案件,除非法律另有规定,不能就同一事实再次起诉和受理。
有几种情况,法院通常不受理第二次诉讼。一是后诉和前诉的当事人一样;二是后诉和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三是后诉和前诉的诉讼请求一样,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际上否定了前诉的裁判结果。
但也有例外情况。如果前诉判决生效后出现了新的事实,当事人再次起诉,法院会依法受理。还有,当事人撤诉或者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除特定案件要符合一定条件外,法院一般会受理。
所以,同一事项能不能二次诉讼,要结合具体情况,看是否违背“一事不再理”原则,是否存在例外情形。要是有相关问题,建议详细说明案件情况,这样才能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