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立案追诉标准: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要是有人用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这些办法,组织别人去卖淫,那就要立案追诉了。另外,像容留别人卖淫达到两次及以上,或者容留十四到十八岁的未成年人卖淫,又或者容留患有艾滋病,还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这些情况,同样要立案追诉。
2. 组织卖淫的刑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组织他人卖淫的,要判五年到十年的有期徒刑,还要交罚金。要是情节严重,那要判十年以上有期或无期徒刑,罚金或者直接没收财产都有可能。要是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处罚会更重。
3. 容留卖淫的刑罚:容留别人卖淫的,会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要交罚金。要是属于“情节严重”,像容留好多人多次卖淫、造成很坏的社会影响等情形,就要判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且要交罚金。在实际司法中,判刑会综合犯罪事实、情节严重程度、造成的危害后果等情况来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