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挖乱采指违反矿产资源法,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可能涉嫌非法采矿罪。其立案条件有两类。
第一类是无许可证开采。包含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
第二类是开采行为达到一定危害程度。比如开采的矿产品价值或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在十万元至三十万元以上;在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采矿,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或在禁采区、禁采期内采矿,开采的矿产品价值或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在五万元至十五万元以上;造成生态环境严重损害;以及其他情节严重情形。
另外,违反矿产资源法,采取破坏性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价值在五十万至一百万元以上的,可能涉嫌构成破坏性采矿罪。因为司法实践复杂,具体判定要结合实际情况。
建议大家严格遵守矿产资源相关法律法规,不要进行私挖乱采和破坏性开采行为。若对采矿相关法律有疑问,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