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重新处理孩子抚养问题,有两种不同情况。
要是夫妻两人能心平气和地商量,事情就好办多了。双方得坐下来,把孩子归谁抚养、给多少抚养费、怎么给,还有探视孩子的具体方式等这些重要的事儿,仔仔细细地说清楚。商量好了之后,一定要签一份书面的变更抚养协议。这份协议从两人签字那一刻起,就有了法律效力,双方都得遵守。要是想让这份协议更靠谱,还可以去公证处做个公证。公证人员会看看协议是不是真的,合不合法,没问题了就会给开个公证书。
要是两个人怎么也商量不到一块儿,有一方想变更孩子抚养权,那就只能去法院打官司了。按照法律规定,出现下面几种情况,法院会支持变更抚养权:和孩子一起生活的一方得了重病或者伤残了,没能力再养孩子;和孩子生活的那方不怎么管孩子,甚至打骂孩子,对孩子身心健康不好;孩子满八岁了,愿意跟另一方生活,而且另一方也有能力养;还有其他说得过去的理由要变更。打官司的时候,想变更的一方得拿出足够的证据,证明为啥要变更抚养权,这样法院才有可能支持。
法律建议:无论协商还是诉讼,都要以孩子利益为重。协商时拟定协议要谨慎,诉讼时提前收集好能证明自身诉求合理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