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同意,这种情况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诉求是有可能被支持的。
法院判决离婚的关键在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列出了一些情形,调解无效就会判离。比如重婚或者和他人同居;实施家暴、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还有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另外,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起诉离婚会判离;法院判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起诉也会判离。
要是起诉的一方能拿出证据证明存在上述法定情形,哪怕另一方不同意,法院也可能判离。但要是没足够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通常第一次不会判离。不过别灰心,第一次判不准离婚后,双方继续分居,起诉方在符合再次起诉的条件时再去打官司,这时法院一般会认定感情破裂,从而判决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