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确定侵权责任的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算,一般有这些规则。正常来说,是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权利被损害,以及知道谁是侵权人那天开始算。这里的“知道”,就是权利人清楚知道自己权利被侵犯了,也知道是谁干的;“应该知道”呢,是根据法律规定,结合权利人的认识水平、当时所处的环境等情况,推断出他在正常情况下应该能知道权利被损害,也知道侵权人是谁。就拿身体受伤来说,如果受害人当时就清楚是谁伤害了自己,也知道自己受伤了,那时效就从受伤那天开始算。
2、要是侵权行为一直在持续,时效就从侵权行为结束那天开始算。像环境污染侵权这种情况,企业一直排放污染物影响周边群众,那时效就从企业不再排污染物的时候开始算。
3、要是因为一些其他原因,权利人没办法及时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就得特殊处理。比如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民事行为能力受限制的人,没有法定代理人,那时效就从给他确定法定代理人那天开始算。
4、确定时效起算时间的时候,得有可靠的证据来证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权利被侵害的时间。要是法律有其他规定,就按照法律的规定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