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没领结婚证,给女方的钱能不能要回来,得看不同情况。
要是这笔钱属于彩礼,按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解释,没领结婚证,给彩礼一方想让女方归还彩礼,法院通常会支持。简单来说,彩礼是按当地习俗,为了结婚给对方的财物,婚没结成,给钱的一方当然能要回彩礼。
如果不是彩礼,是恋爱中普通的赠与,像特殊节日发的有特别寓意金额的红包,或者平时送的小礼品等,这些一般算无偿送出去的,给了就不能再要回来。不过有一种特殊情况,是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赠与,比如帮忙付的购房款、购车款,这可以看作是附条件的赠与。结婚不成了,接受钱的女方就得把钱还回来。
还有一种情况,给女方的钱是借出去的。只要有借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能证明这是借款,那给钱的一方就可以根据借款合同要求女方归还本金和利息。
总之,遇到这种事,要先弄清楚给女方钱的性质,然后依据法律去主张自己的权利,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