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外省人能不能在本地起诉,得看具体是啥案子,还有本地法院有没有权力管这个案子。
在打民事官司的时候,一般是“原告就被告”,也就是要到被告住的地方的法院去起诉。要是被告住的地方和他经常生活的地方不一样,就得到他经常生活的地方的法院起诉。打个比方,被告户口在北京,但长期在上海生活工作,那一般就得去上海的法院起诉。要是本地既不是被告户口所在地,也不是被告常待的地方,通常本地法院是管不了这个案子的。
但也有特殊情况。像合同纠纷,如果双方在合同里用书面形式说好,要在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这些和争议有关系的地方的法院打官司,要是本地刚好是协议里定的能打官司的地方,那就可以在本地起诉。再比如侵权纠纷,侵权行为发生的地方或者侵权造成后果的地方的法院能管这个案子。要是侵权的事儿在本地发生,或者侵权导致的结果在本地,就可以在本地起诉。
还有一些案子是有专属管辖规定的,这类案子只能由法律指定的特定法院来管。
对两个外省人来说,不一定就不能在本地起诉。遇到要起诉的情况,最好先弄清楚自己案子的具体情况,看看本地法院有没有管辖权,也可以找律师咨询一下,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