诽谤罪是一种故意搞破坏的犯罪行为。这种行为通俗来讲,就是有人故意编一些假事儿,然后到处宣扬,让别人的名声变差,情节严重的就会构成犯罪。
从行为对象上看,诽谤得有个具体的目标。这个目标可以是一个人,也能是好几个人。不用非得把名字说出来,只要大家从那些编造的事儿里能猜出说的是谁就行。比如说,在小区里传某个住户干了坏事,虽然没说名字,但大家都知道指的是谁。
在客观表现上,得先有瞎编事儿的动作,也就是无中生有地弄出一些假情况。之后还得把这些假事儿到处说,让很多人都知道。而且这些假事儿得严重到能让别人的名声和形象受损。比如有人到处乱说某同事在工作中贪污,让大家都对这个同事有不好的看法。
主观方面,干这事儿的人必须是故意的。就是他心里明知道自己说的是假的,也清楚这样做会把别人名声搞坏,还就盼着这种坏结果出现。
另外,不是随便说几句假的就构成犯罪,得达到“情节严重”才行。像有的人经常编瞎话去说别人,或者把别人名声搞得特别臭,又或者在社会上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这些都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况。
要是满足了上述这些条件,那诽谤罪基本就成立了。被诽谤的人可以走刑事自诉的途径,通过法律手段来给自己讨回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