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这件事上,不少夫妻会在离婚协议里约定一方不用给抚养费。从合同层面讲,离婚协议是双方自愿签的,通常是有法律效力的。要是协议里清楚写了一方不用支付抚养费,另一方也同意,而且签协议时没有欺诈、胁迫这些影响真实意愿的情况,那这个约定就是有效的,这时候这一方可以不用给抚养费。
不过,抚养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紧密相关。按照《民法典》和相关司法解释,子女在必要的时候,是有权利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合理的抚养费要求的。啥叫“必要时”呢?像子女生活开销、教育费用、医疗费用明显增加了,原来定的抚养费根本不够用,或者孩子得了重大疾病、升学等情况,都算。就算离婚协议里约定了一方不用给抚养费,子女也能通过打官司等办法,要求没直接抚养自己的那一方支付抚养费。
在实际的司法案件里,法院会综合考虑好多因素,比如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的负担能力还有当地的生活水平,来决定是否支持子女的诉求。要是真的存在子女需求增加等合理情况,法院一般会支持子女适当增加抚养费的请求。
所以,签离婚协议时别以为约定了一方不给抚养费就万事大吉。如果之后子女有合理需求,还是可能要支付的。建议大家签协议前考虑周全,要是之后遇到这类问题,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依法保障子女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