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和损失赔偿金能不能同时使用,得看具体情况。
通常来说,违约金有补偿和惩罚两种性质。要是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比造成的损失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当事人能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增加违约金,目的是弥补实际损失。这看着是调整违约金,其实是让违约方赔的钱和实际损失一样多,不是同时用违约金和损失赔偿金。
要是违约金比造成的损失高很多,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减少。
不过,有些特定情况下,违约金和损失赔偿金也能一起用。比如违约金是针对迟延履行等违约行为定的,损失赔偿金是赔偿违约导致的其他实际损失。要是违约既存在迟延履行,又造成了其他损失,违约金不够弥补实际损失时,超出部分可以主张损失赔偿金。但两者加起来不能超过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
处理这类问题,当事人要收集证明实际损失的证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纠纷,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