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债务人不能因为诉讼时效已过,就要求认定债权无效。诉讼时效和债权效力是两码事。
债权效力指的是债权在法律上的作用,合法有效的债权是因合同、侵权等法定情况产生的。而诉讼时效是说,要是权利人在规定时间内没行使权利,那义务人就有了可以对抗权利人的权利,债权人也就没办法通过打官司赢下诉讼了。
2、按照我国法律,诉讼时效过了,义务人可以不履行义务。也就是说,债权人去法院起诉时,要是债务人拿诉讼时效已过当理由来反驳,那债权人就没办法靠法院强制债务人还钱。不过,债权本身的实际权利还是存在的,既没消失,也不是无效的。
3、打个比方,债权人还是能通过非诉讼的办法向债务人讨债,要是债务人自己愿意还钱,之后也不能再要回去。所以,诉讼时效过了不影响债权的有效性,只是让债务人有了用诉讼时效来对抗债权人的权利。这么看,债务人没资格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要求认定债权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