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价值总额达十万元以上,属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情形。涉案30万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团伙,处理时要考虑多方面因素。
主犯通常按其所参与或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依据法律,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从犯应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一般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幅度内量刑,也可能适用缓刑,同时并处罚金。
司法实践中,具体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在犯罪中的作用、是否有自首、立功、退赃退赔等情节。有自首情节可从轻或减轻处罚;有立功表现也能从轻或减轻处罚;积极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量刑时会予以考虑。
此外,该团伙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被害人的合法财产,要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