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仲裁期间被告说协议无效,处理办法如下。被告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拿出证据证明协议存在法定无效情况,像签协议的主体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签协议时意思表示不真实、协议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等。原告得好好审查被告给出的理由和证据,看看被告说协议无效合不合理。
2. 如果被告证据不足,原告在仲裁时可以直接反驳,说被告的观点没事实和法律支撑。原告也可以拿出证据,比如双方的沟通记录、签协议时的背景资料等,证明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愿,而且不违法,以此证明协议有效。
3. 如果被告的说法有点道理,原告就得重新审视协议。要是发现协议真有导致无效的问题,原告可以和被告商量解决办法,比如修改、补充协议,让它符合法律规定后继续履行。要是商量不通,就由仲裁庭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说法,按照法律规定来判断协议是否有效。仲裁庭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按法定程序审理,最终确定协议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