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父母离婚的时候,子女名下的房子通常不会拿来分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物权编的说法,像房子这类不动产,它所有权的产生、改变、转移和消失,只有在依法完成登记之后才会生效。要是房子登记在子女名下,从法律意义来讲,这房子就是子女的,不算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
2、夫妻离婚时,要分割的是他们在结婚期间一起获得的财产,也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子女名下的房子不属于这个范围,所以父母离婚时不能去分这房子。
3、但要是有证据能表明,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子实际上是父母出的钱,而且存在借子女名字登记的情况,父母可以和子女协商,或者通过打官司,要求确定房子真正的归属并进行分割。不过在这种情况下,父母得拿出足够的证据,比如出钱的证明、借名登记的协议等。要是拿不出有效的证据,法院一般就会根据房子登记的情况,认定房子是子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