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之后立下的子女继承协议,像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这类,它有没有效不能一概而论,得看具体情况,主要就看是不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条件。
先说遗嘱。立遗嘱的人得有足够的能力来做这件事,就好比你得有足够的力气才能搬得动东西。而且遗嘱得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想法,如果是被人骗着、逼着立的遗嘱,或者是别人伪造的,又或者遗嘱被人改了,那这些情况对应的遗嘱或者被改的内容就不算数了。同时,遗嘱里写的事儿不能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着干,也不能违背大家都认可的社会风俗。另外,得给那些没劳动能力又没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留点儿遗产。遗嘱有好几种形式,像自己写、找人代写、打印等。要是自己写的遗嘱,就得自己一笔一划写好,签上名,标清楚年、月、日。要是形式上没弄好,这遗嘱可能就没效了。
再说说遗赠扶养协议。这个是由扶养人和自然人签的,扶养人负责照顾自然人的生老病死,等自然人去世后就能得到对方留下的遗产。签这个协议得双方都愿意,坐下来好好商量着来,内容也得合法,而且扶养人得按照协议的要求把事儿都做好。
法律建议就是,在立这类协议的时候,一定要确保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可以咨询专业律师,让律师帮忙把把关,这样能最大程度保证协议的有效性,避免以后出现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