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人不还钱时,担保人要按不同情况处理。
先说说一般保证的情况。在这种保证方式下,债权人得先去法院起诉债务人或者申请仲裁,等法院对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后,实在没办法让债务人还钱了,这时候才能要求一般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也就是说,担保人在承担责任前有先诉抗辩权。要是债权人直接让一般保证人还钱,保证人可以拒绝。不过,如果债权人已经走完司法程序,执行债务人财产还是没拿到钱,再来找保证人担责,那保证人就得按约定承担保证责任。承担之后,保证人有权利向债务人把这笔钱要回来。
再看看连带责任保证。这种情况下,债权人有两个选择,既可以找债务人还钱,也可以要求连带责任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承担责任。当债权人找到保证人要求还钱时,保证人一般不能拒绝,要按约定履行保证义务。承担责任以后,保证人同样能向债务人追偿。
担保人帮债务人还了钱后,要及时通过协商、调解或者去法院起诉等办法,向债务人把钱追回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过程中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像借条、还款的凭证、担保合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