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受遗赠人在知道自己受遗赠后的六十天内,要明确做出接受或者放弃遗赠的表示。要是到时间了还没表态,那就会被当作放弃受遗赠。不过要是受遗赠人不知道遗赠人去世了,这得区分不同情况来处理。
要是遗赠的相关内容及时公布、公示了,像通过遗嘱执行、遗产分割这些程序,受遗赠人就应该能知晓自己受遗赠这件事。这种情况下,从他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受遗赠那天起,开始计算六十天的接受遗赠表示期限。
但要是因为一些客观原因,比如遗赠信息没有及时传达,导致受遗赠人很长时间都不知道遗赠人去世,也不知道自己受遗赠了。等他最终知道这件事后,还是得在六十天内明确表示接受或者放弃。
如果受遗赠人想接受遗赠,可以用书面形式跟其他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说明自己愿意接受的想法,这样能保障自己的权益。可要注意,要是没在规定的六十天里做出表示,法律就会认定你放弃受遗赠了。所以,涉及遗赠的事儿,大家得留意时间,及时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