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大家购买农副产品时,常常会关心能不能适用“一赔十”。其实,农副产品是否能“一赔十”得看具体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是农副产品属于食品的范围,并且出现生产者生产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者明明知道这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却仍然售卖的情况,消费者就有权利要求赔偿。除了让商家赔偿实际损失外,还能要求商家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要是增加赔偿的金额不到一千元,那最少也能拿到一千元。不过,如果食品的标签、说明书有点小问题,既不影响食品安全,也不会误导消费者,那就不能要求“一赔十”了。
举个例子,要是农副产品被有害物质污染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消费者买回去发现后,就可以要求“一赔十”。但要是农副产品只是外观、品相因为自然生长有点差异,不影响食品安全,就不能适用“一赔十”。
给大家提个实用建议,如果购买农副产品后怀疑它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先保留好购买凭证,比如发票、小票等。然后可以找专业机构检测,确定不符合标准后,再和商家协商赔偿。要是协商不成,还可以向消协或者相关监管部门投诉,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总之,只要符合法律规定,消费者就大胆主张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