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要是没法探望孩子,咱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来维护自己探望娃的权利。
咱先试试跟对方好好沟通。心平气和地跟对方说,去看看孩子是自己应有的权利,而且对孩子的成长有好处。坐下来一起商量,像什么时候去看孩子,以什么方式看,商量出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办法,签个探望协议。这就相当于给双方的行为定个规矩,心里都踏实。
要是沟通没用,那就找第三方来帮忙调解。可以找孩子住的地方的居委会或者村委会,这些基层组织经常处理邻里纠纷,有经验,能公平地调解。也可以找双方都信得过的亲戚朋友,让他们从中调和,说不定对方听了他们的话,就愿意配合咱去探望孩子了。
如果调解也不管用,那就只能走法律程序了。去法院起诉,要求恢复自己探望孩子的权利。起诉的时候,要带上能证明自己有探望权的材料,像离婚协议、判决书。还得准备好这两年没法看孩子的证据,比如和对方的聊天记录,或者知道这事儿的人出来作证。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判决,定下探望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要是判决生效了,对方还是不履行,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要注意,法院的强制执行是针对拒绝配合的一方,可能会罚款、拘留,不是把孩子强行拉过来让你看。
记住了,维护自己探望孩子的权利很重要,法律会给咱撑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