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买卖信息的事儿可不能小看,买卖七百条信息很可能就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了。咱国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明确规定,要是违反相关规定,把公民个人信息卖给别人或者提供给他人,而且情节严重,那可是要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还要交罚金;要是情节特别严重,就得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也得交罚金。
那啥是“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呢?相关司法解释说得挺明白。要是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通信内容这些重要信息五十条以上;或者是住宿信息、通信记录这类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又或者是前面说的两种之外的公民个人信息五千条以上,就属于“情节严重”。
要是这买卖的七百条信息属于住宿信息、通信记录之类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就可能够得上“情节严重”;要是不属于这类,一般就没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不过呢,法院在实际判案的时候,不光看信息数量,还会综合考虑信息用途、行为造成的后果等情况。也就是说,不能光凭信息数量就确定会怎么判刑,得结合每个案子的实际情况来判断。
这里给大家提个醒,千万别随意买卖公民个人信息,要是不小心陷入这类事情,要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积极配合调查,争取从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