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按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在赠与合同纠纷里,合同履行地的法院可以对案件进行管辖。
2. 要是因为合同产生纠纷而提起诉讼,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都有管辖权。对于赠与合同来说,要是合同双方没有用书面协议来确定管辖的法院,那么原告可以去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也能选择去合同履行地的法院起诉。
3. 确定合同履行地的方法如下:如果赠与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那这个约定的地点就是合同履行地。要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清楚,当争议的是给付货币时,收钱一方所在的地方就是合同履行地;如果是交付不动产,不动产在哪个地方,哪里就是合同履行地;对于其他情况,负责履行义务一方所在的地方是合同履行地。对于当场就结清的合同,交易发生的地方就是合同履行地。
4. 另外,合同双方当事人能通过书面协议,从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和争议有实际关联的地点中,挑选一个地方的法院来管辖案件。不过,这样的选择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方面的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