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女方给男方钱能不能要回来,得看具体是啥情况。
要是给的钱是借款性质,那女方有要回的可能。咱们国家的《民法典》明确说了,合法的借贷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比如女方借给男方一笔钱,女方得拿出能证明这是借款的证据,像借条、转账记录或者聊天记录都行。有了这些证据,女方去法院主张让男方还钱,法院才好支持女方。
如果这笔钱是女方主动赠与男方的,事情就有点麻烦了。一些小数额的赠与,像节日发的红包或者日常送的小礼物,通常就被当作一般性赠与。一旦把东西给出去了,这赠与行为就完成了,这种情况下女方就不能再要回来了。但要是给的是一大笔钱,特别是奔着结婚才给的,在司法实践里,有可能会被看作附条件的赠与。要是最后两人没结成婚,那这个赠与的条件就没达成,女方就可以要求男方把钱还回来。
还有一种情况,钱是用在双方一起生活开销上了,像一起租房子、买生活用品之类的,这种情况下就很难让对方把钱单独还给女方,毕竟这属于两个人一起的消费。
女方要是想把给出去的钱要回来,就得积极收集和保留证据,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是和男方商量还钱的事儿商量不通,就可以走法律诉讼的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