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贪污罪里犯罪主体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者非国有单位财物形成的孳息,要依法追缴或责令退赔。
对于孳息的具体处置,像贪污款项存银行产生的利息,或是用贪污款投资获得的利润,都属于贪污孳息。司法机关处理贪污案件时会一并追查、认定这些孳息。侦查阶段,侦查机关有权依法查封、扣押和案件相关的财物及其孳息。审判阶段,法院判决会明确对孳息的处理,一般会判孳息和贪污本金一起上缴国库。
要是贪污孳息被转移或挥霍了,法院会责令被告人退赔同等价值的财物。如果被告人主动退赔贪污本金和孳息,量刑时可从轻处罚。要是拒不退赔,判决生效后,法院会启动强制执行程序处置其财产,追缴贪污孳息。 所以,涉及贪污犯罪的人员应积极退还本金和孳息,争取从轻处罚;司法机关会严格依法处理贪污孳息,保障法律的公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