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孕妇犯罪并不能免罚。按照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管是谁犯了罪,在定罪时都是一视同仁的,不会因为是孕妇就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2、在给孕妇定罪时,和其他犯罪的人一样,都得看是否符合犯罪的构成要件以及相关法律标准。要是构成犯罪了,也会依法认定罪名。不过在量刑和刑罚执行的时候,考虑到怀孕这个特殊情况,会有一些特殊规定。比如审判的时候是孕妇的,不会被判死刑。要是被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而且正在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孩子的,就可以暂时在监狱外面执行刑罚。等监外执行的情况没了,要是刑期还没执行完,就得继续回监狱把剩下的刑期坐完。
3、在实际的司法操作中,就算犯罪的时候是孕妇,要是没有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还是会按照相应犯罪的量刑标准来判刑,只是在执行刑罚的方式上,会考虑怀孕、哺乳这些情况。所以说,孕妇犯罪并没有免罚的特殊待遇,只是在刑事程序的某些阶段会体现出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