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通常能分两次起诉,但存在一定条件和限制。
在法律上,民事诉讼有个“一事不再理”原则,意思就是同一当事人针对同一法律关系、同一诉讼请求向法院起诉后,不能再以相同理由和请求重复去起诉。不过在人损赔偿案子里,如果后续出现了新的损失,而且这个损失在之前打官司时没办法预见、很难一起提出来索赔,那是能再次起诉要求赔偿的。
举个例子,受害人第一次起诉时,只要求赔偿已经发生的医疗费、误工费这些。后来因为伤情有变化需要二次手术,产生了新的手术费、康复费等费用,并且有诊断证明、费用支出凭证等证据,能证明这些费用和之前的伤害有关系,这种情况下就可以就新产生的费用再次起诉。
但要是之前就明确知道会产生的费用,却故意分两次起诉,法院可能不会支持。因为这么做可能违背了诉讼效率原则。所以,能不能分两次起诉的关键在于,后续要求赔偿的是不是新的、之前打官司没办法处理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