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是否构成侵害名誉权,不能只看网贴浏览和转发量,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要件综合判断。
构成侵害名誉权有几个条件。一是行为人实施了侮辱、诽谤等行为,二是行为指向特定人,三是行为导致受害人名誉受损,四是行为人存在过错。浏览量和转发量能作为侵权行为影响的参考,不过法律没明确规定达到某个具体数量就一定构成侵权。
在司法实践里,要是网贴有侮辱、诽谤内容,而且浏览、转发量高,说明影响范围大、损害后果严重,比较容易认定为侵权。举个例子,有些案件中网贴浏览量有数万甚至数十万,转发量上千,结合其他侵权要件,法院会认定构成侵害名誉权。但要是浏览和转发量少,可内容特别恶劣,对特定人名誉造成实质性损害,也会被认定为侵权。相反,要是网贴没有侮辱诽谤内容,就算浏览和转发量多,也不构成侵权。
所以,大家遇到名誉权相关问题,要综合分析是否符合上述法定构成要件,判断是否侵权。受到侵害时,可保留证据,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