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生产者和销售者在产品里掺杂、掺假,用假货冒充真货,拿次品充当好货,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有下面这些情形的,就要立案追诉。
要是伪劣产品销售金额达到五万元以上,就符合立案条件。就算伪劣产品还没销售,但货值金额有十五万元以上,也会被立案。还有一种情况,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到五万元,不过把已销售金额乘以三倍,再加上没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合计达到十五万元以上,同样要立案追诉。
要是多次进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还没经过处理,伪劣产品的销售金额或者货值金额要累计计算。在司法实践中,认定这个罪要结合具体案情,全面考虑各种因素。尤其要注意区分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的界限。
如果遇到和这个罪有关的问题,建议尽快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这样能更好地处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