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打官司的时候,全权代理得分清楚是一般授权还是特别授权。如果只在授权委托书写了“全权代理”,却没有具体说明授权的内容,通常就会被当成一般授权。
一般授权的代理人,能帮当事人做一些参与诉讼的事务性工作,比如代替当事人出庭,在法庭上陈述事实,提交证据这些。不过,他们没有权力处理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像承认、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和对方和解,提出反诉或者上诉之类的,一般授权的代理人都做不了。
特别授权就不一样了,它能让代理人拥有更宽的权利。要是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写了特别授权,还把能处理的事项,比如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和解、反诉或上诉这些都写清楚,代理人就有权处置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了。
所以说,要是你想让代理人帮忙处置实体权利,一定得在授权委托书中把特别授权事项详细列出来,光写“全权代理”可不行,不然法院只会认定为一般授权。另外,当事人在进行特别授权时得谨慎些,好好确定授权范围和事项,不然可能因为授权没弄好,让自己的合法权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