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里,财产转移是一种不良行为,指的是在打官司前后,有的当事人为了逃避该履行的法律责任,用不合理办法处理自己名下财产。下面几种情况一般会被当作财产转移。
无偿把财产转让出去就是一种。像有人把自己的房子、车子白白送给别人,或者不要到期该收回的钱。这种不拿一分钱回报就转让财产的做法,明摆着会损害债主的利益,所以会被认定是在转移财产。
还有以特别低的价格卖财产。要是有人把自己的东西用远远低于市场价格卖掉,而且买东西的人也知道这样做会让债主吃亏,那这也属于财产转移。
另外,在打官司期间突然处理财产也有问题。要是当事人明明知道自己有官司,可能要承担法律后果,却一下子把名下的存款转走,或者把贵重物品卖掉,这就很可能被怀疑是在转移财产。
要是发现对方有转移财产的情况,当事人能采取一些法律手段。可以向法院申请把对方的财产保全起来,这样就能避免财产继续减少。在后面的诉讼中,如果真的查出来对方转移财产,法院判决的时候会对转移财产的一方不利,说不定会让他在转移财产的范围内给债主赔偿损失。所以,大家遇到类似情况,要及时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