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债务到期了,而且没有担保,这种情况下在还钱的时候,可不是一定就得优先偿还的。我国《民法典》里对债务先还哪个、后还哪个是有规定的。
2、要是债务人有好几个债权人,而且债务都没担保,通常实行的是大家平等受偿。要是多个普通债权人找同一个债务人要钱,或者一起分配债务人财产,这里分两种情况。如果债务人是个人或者其他组织,他的全部或者主要财产已经被法院因为执行那些确定了要给金钱的有效法律文书给查封、扣押或者冻结了,又没有别的财产能还钱,或者别的财产不够还所有债,并且每个债权人对用来执行的东西都没有担保权利,那就按照法院采取执行措施时间的先后顺序来还钱;如果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类型不一样,那些因为有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产生的债权,要比单纯的金钱债权先得到偿还。要是有好几种担保权利,那就按照这些担保权利成立时间的先后顺序来还钱。
3、要是债务人破产了,没有担保的普通债权在还钱顺序上,要排在破产费用、大家一起产生的债务、员工的工资等债权、欠的税款之后。所以,没有担保的债务在还钱时,得看具体的情况,才能确定是不是先还,不能简单地做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