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判断证券类洗钱行为,不能只看单一因素,要全面综合考量。
从主观想法来看,得确定当事人是故意要洗钱。就是说,当事人清楚钱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得来的,以及这些犯罪产生的收益,还想通过证券交易把钱的来源和性质藏起来。
2、从实际行动方面,得看看有没有符合洗钱特点的交易。比较常见的是在证券市场搞复杂交易,就像操控证券价格,先低价买进再高价卖出,让脏钱和正常交易收益混在一起;也可能利用证券账户进行多层次、跨地区交易,把钱的真正来源和去向藏起来;还会通过关联交易,把脏钱和合法的钱搅和在一起,让钱的性质变得模糊。
3、在收集证据的时候,要收集证券交易记录、资金流向凭证还有相关人员的通讯记录等东西。交易记录能显示资金进出情况、交易的频繁程度和规模大小等;资金流向凭证能追踪钱从非法源头到证券市场再到其他账户的流动路径;通讯记录可能会有当事人策划洗钱的想法和具体操作办法。
4、得把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融入进来判断。证券监管机构会按照金融法规和行业规范,对不正常的证券交易进行监控和分析。要是交易行为违反了证券市场正常的交易规则和监管要求,还跟常见的洗钱模式一样,那就可能被认定是证券类洗钱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