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冷静期这一年里,如果被起诉要承担共同欠款,首先得搞清楚这笔债务到底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共同债务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夫妻两人一起签了字,或者一方事后认可的债务;另一种是在婚姻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借的钱,但是是为了家庭日常开销。
要是确定这是夫妻共同债务,就算还在离婚冷静期,还没办完离婚手续,夫妻两人都得一起还钱。在打官司的时候,夫妻双方可以商量各自承担多少,但这个商量的结果只对夫妻内部有效,债主还是可以找任何一方要全部的钱。
要是能证明这笔债务没用到家庭生活里,是一方自己的债务,比如一方以个人名义借的钱,远远超过了家庭日常开销,而且债主也拿不出证据证明这笔钱用在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或者是双方都同意借的,那另一方就不用还钱。
被起诉之后,一定要积极应对,给法院提供和债务有关的证据,像债务是什么时候产生的、钱用到哪里去了、资金是怎么流动的,这些都能帮助证明债务是不是夫妻共同的。要是对法律程序不太懂,最好找个专业律师帮忙,这样才能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