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纠纷里,通常要先经过仲裁才能去法院起诉,但存在一些不用仲裁可直接起诉的情况。
要是劳动者手里有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并且诉讼请求只和这拖欠的工资有关,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方面的争议,那这种就会被当成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的民事纠纷来处理。这是因为工资欠条把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都写清楚了,本质上跟普通的民事合同纠纷差不多。
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的时候有了纠纷,已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去申请仲裁了,结果收到仲裁委员会的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要是当事人不服,而且这个纠纷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也在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区域内,那就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还有一种情况,用人单位没给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并且社保经办机构也没办法补办,让劳动者没办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产生的纠纷,能直接向法院起诉。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的损失是明确的,没必要再通过仲裁前置程序来解决。
给大家一些实用的法律小建议。要是你有工资欠条,记得保存好,它是有力的证据。遇到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的情况,别慌,看看是否符合法院受理条件再去起诉。而关于社保问题,要及时与单位沟通,沟通无果就准备好资料去法院维护自己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