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咱们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相关法律的规定,重婚罪通俗来讲,就是已经结了婚的人又和别人结婚,或者明明知道对方已经有配偶还和对方结婚的行为。在自诉案件当中,认定重婚罪有这些条件。
1. 从主体情况来说:重婚罪主体范围比较广。一种是已经有配偶的人,在婚姻关系还存续的时候又和别人建立了婚姻关系;另一种是本身没有配偶的人,明知道对方有配偶却还是和对方结婚。
2. 主观方面的表现:重婚罪在主观上是故意的。也就是清楚知道对方有配偶还和对方结婚,或者自己有配偶还故意和别人结婚。要是没有配偶的一方确实不知道对方有配偶,然后和对方结婚或者以夫妻关系一起生活,这种情况没有重婚的故意,就不构成重婚罪。
3. 客观方面的情形:有两种情况能认定为重婚行为。一种是法律层面的重婚,就是前面的婚姻还没解除,又和别人去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另一种是事实上的重婚,虽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像对外自称夫妻、一起生育了子女、一起购置财产,周围人也都觉得他们是夫妻等情况都算。
另外,要认定重婚罪,得有足够、可靠的证据。自诉人要及时收集对方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等相关证据,这样才能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