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结果出来后,如果想追加被执行人,可以按下面的步骤和法律规定来操作。
首先要判断是否符合追加条件。按照规定,要是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因为合并而终止了,那么可以追加合并后继续存在或者新设立的法人、非法人组织作为被执行人。要是作为被执行人的是个人独资企业,而且它没办法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就可以追加它的出资人作为被执行人。另外,要是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无偿转让,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这种情况也可能符合追加条件。
接着要准备申请材料。一般得准备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在里面详细说明追加的理由和事实依据。还要准备生效法律文书副本,以及能证明被追加人应该承担责任的证据材料,像工商登记信息、股权转让协议这些。
然后向法院提出申请。把准备好的申请材料交给执行法院,让法院来审查。法院通常会对申请进行形式和实质审查,必要的时候还会组织听证,听听各方当事人的意见。
最后就是等待法院裁定。法院审查之后,要是觉得符合追加条件,就会裁定追加被执行人;要是不符合条件,就会裁定驳回申请。要是当事人对裁定不服,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