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开庭时女方要是不同意判决结果,不同情形下有不同的处理办法。
要是女方对判决不服,在拿到判决书那天起的十五天内,有权利到上一级法院去上诉。这个时候得写好上诉状,说清楚自己的上诉请求和理由。上一级法院会重新把整个案子审查一遍,不管是事实认定方面,还是法律适用方面。要是原来的判决在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上出了错,二审法院可能就直接改判,或者把原来的判决撤销、变更。要是原来判决对基本事实没查清楚,二审法院有可能让原审法院重新审理,也可能自己查清楚事实后直接改判。
要是女方过了上诉期还没上诉,那判决就正式生效了。生效的判决是有强制力的,如果判决是准许离婚,那双方的婚姻关系就解除了,得按照判决内容去做,像财产怎么分、孩子谁抚养这些。要是女方不按照判决做,对方可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给女方的建议是,不同意判决结果可以通过上诉来表达想法,但一定要记清楚上诉的时间,别过了期限。上诉有改判的机会,但得有说得过去的理由,还得拿出证据来支持自己。要是没把握,也可以找专业的律师咨询,避免自己的权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