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拍卖通常要通知被执行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法院在执行中进行司法拍卖时,有责任及时通知被执行人。
通知被执行人是保障其知情权与相关权利的做法。被执行人有权利知道自己财产要被司法拍卖,像拍卖时间、地点、方式等重要信息。这让被执行人有机会参与执行程序,比如符合条件时,可自行变卖财产履行义务,或在拍卖中对程序合法性等问题提异议。
要是法院没依法通知就进行司法拍卖,拍卖程序可能有瑕疵。被执行人能在法定期限内向执行法院提执行行为异议,要求撤销拍卖。法院审查后,若觉得拍卖程序严重违法且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可能裁定撤销拍卖。
但在实际中,若法定送达方式无法通知到被执行人,法院可采取公告送达等方式,保证拍卖程序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