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纠纷的处理时间,会因解决途径不一样而有所不同。
要是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时间限制,完全看双方协商的进度以及意愿。比如双方都比较积极配合,可能短时间内就能协商好;但要是双方分歧大,互不相让,那协商时间就会很长。
如果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部门受理商标侵权案件后,一般会在九个月内作出处理决定。要是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经过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能延长三个月。
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的话,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要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需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要是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由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就得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要是对一审判决不服上诉,二审法院要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由法院院长批准。
另外,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不服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决定的复审案件,要自受理之日起九个月内作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延长三个月。审理不服商标局异议裁定的复审案件,应自受理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作出裁定;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延长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