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里,如果“回扣”和违法违规交易沾上边,一般是有机会被返还的。在打官司的时候,要是有一方当事人或者他的代理人给别人送回扣来谋取不正当的好处,这种行为就好比在民事活动里走了歪路,严重违反了《民法典》里民事法律行为得合法的要求。因为这种给回扣的事儿,要么是破坏了社会的公序良俗,要么就是损害了别人的利益,所以在法律上会被判定无效。
一旦法律认定给回扣这一行为无效,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拿了回扣的人就必须把财产还回去。要是没法定返还财产,或者没必要返还的时候,那就要按照财产价值进行补偿。而且谁有错谁就得赔偿对方因为这事儿受的损失。要是大家都有过错,那就得各自承担该负的那部分责任。
要是回扣这事儿闹大了,和行贿受贿之类的违法犯罪搭上头,那就不光是民事纠纷了,还会触犯《刑法》。司法机关在处理这些案子的时候,对于那些非法得到的钱,是肯定会依法收缴的。
如果有人发现了回扣的情况,有两条路可以走。既可以到法院去主张让对方返还回扣,也能向有关的监管部门举报。不过要注意,去要回扣得有足够的证据,比如证明回扣真的存在,还有具体给了多少钱等情况。只有握实了证据,才能在法律里给自己撑腰,让自己的主张更靠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