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是双方当事人都上诉了,法院会这么处理。程序上,二审法院会把两方都当成上诉人。也就是说,不再管谁是一审里的原告、谁是一审里的被告,都统一叫“上诉人”。而且,二审法院会全面审查一审认定的事实和用的法律,不会只盯着上诉请求的范围。这就是说,法院会重新审视整个案子,不只是看双方上诉提到的部分。
2、审理的时候,如果当事人因为故意或者有大失误,交证据交晚了,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要不要接受这个证据。要是这个证据和案件的关键事实有关系,法院就得接受,还会按照规定警告、罚款当事人。
3、判结果的时候,二审法院会根据审理情况有不同处理。要是原来的判决、裁定事实认定清楚,法律用得也对,就用判决、裁定的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来的判决、裁定。要是原来的判决、裁定事实认定错了,或者法律用错了,就用判决、裁定的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要是原来的判决关键事实没搞清楚,就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或者自己查清楚事实后改判。要是原来的判决漏掉了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严重违反法定程序,那就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一审法院重新审完出了判决,当事人再上诉,二审法院就不能再发回重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