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离婚问题时,不少夫妻会在离婚协议里对没房产证的房子进行相关约定。从法律层面看,这种协议通常是有效的。按照《民法典》的说法,只要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心里真实想表达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不违背社会的公序良俗,而且双方都有正常处理事情的能力,那么这个协议从成立的时候就开始生效了。
对于没房产证的房子,夫妻虽然不能像有证房子那样拥有完整的所有权,但房子的居住、使用这些权益,还是可以在离婚协议里商量着分割的。不过要注意,这种协议约定并不能直接改变房子的产权归属。打个比方,就算协议说房子归一方,可因为没房产证,没办法去办产权过户手续,要是这房子被卖给不知情的第三方,另一方也没办法阻止。而且要是房子之后和开发商有产权方面的矛盾,或者遇到政府征收等情况,协议能不能顺利执行就不好说了。
要是以后房子拿到房产证了,有一方不愿意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另一方可以拿着离婚协议到法院去起诉,让法院要求对方按照协议帮助办理过户。所以,在离婚协议中涉及没房产证的房子约定时,一定要想清楚可能出现的问题,把协议条款写得细致些,避免日后出现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