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书一般是有法律效力的,常见的有法院制作的和其他机构或组织主持达成的这两种。
法院制作的调解书,双方签收后就有法律效力,和生效判决效力一样。当事人得按调解书的要求履行义务,要是一方不履行,另一方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且,经法院调解结案后,当事人不能就同一纠纷再起诉。
其他机构或组织,像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达成的调解书,有合同性质的法律效力。双方要按约定履行义务,不能随意变更或解除协议。如果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另外,经司法确认的人民调解协议,也有强制执行力。
所以,调解书有相应法律效力,能在不同程度上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解决纠纷。要是遇到对方不履行调解书义务的情况,法院制作的调解书可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机构或组织主持达成的,可起诉解决,经司法确认的能直接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