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执行标的异议被驳回后,咱们有不同的救济途径。要是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然后被驳回了,而且觉得原来的判决、裁定有错误,那就得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来处理。案外人能向作出有效裁判的法院申请再审,法院会重新审理这个案子,看看原来的裁判有没有问题。如果再审后发现原裁判确实有错,就会对原裁判进行改判,这样能保障案外人的合法权益。
2、如果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书面异议被驳回,但是和原判决、裁定没关系,那么案外人或者申请执行人可以在裁定送达的15天之内,向执行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要是案外人发起这个诉讼,得证明自己对执行标的有足够的权益,能阻止强制执行;要是申请执行人发起执行异议之诉,就得证明执行标的应该继续执行。法院会根据双方拿出来的证据,按照法律规定来审理并作出判决。
大家在进行救济的时候,得注意收集整理好相关证据,去支持自己的主张。并且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期限办事,别因为程序上的问题,让自己的权利得不到有效救济。